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07-06 02:07

项目概况

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T(CG)2024-009

项目名称: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1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1200000,1100000,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莎车县人民医院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肉蛋奶、海鲜及其他冷冻产品。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莎车县人民医院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蔬菜水果及副食品。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莎车县人民医院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米面油调料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莎车县人民医院莎车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次性耗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第一、二、三包一般在甲方以电话、口头、书面下达食材需求订单后,乙方于当日将所需食材送至甲方指定位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4,第四包: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法人或授权人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
4、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相关证明)
6、中国政府采购网、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诚实守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承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第一包: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肉类屠宰必须提供经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标项2、3】
第二、三包: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4 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6:00 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 线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通 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人民医院

地 址:莎车县古城东路36号

联系方式:0998-8525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陕西大厦23楼2307室

联系方式:13239704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瑞丽

电 话:132397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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